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,法院通常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:
缺席审判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可以缺席审判。这意味着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。
公告送达: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无法送达传票,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,即在报纸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上公告送达,公告期满后,视为被告已经收到传票。

缺席判决: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,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,结合案件情况,作出缺席判决。
上诉:被告在缺席判决作出后,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,可以在法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。
执行:缺席判决生效后,如果被告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,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以下是具体步骤:
送达传票:法院首先会依法送达传票,告知被告出庭的时间和地点。
缺席传唤:如果被告未到庭,法院会在法庭记录上注明被告缺席。
审理案件: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,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请求和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。
作出判决: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,依法作出判决。
公告送达判决书:如果被告下落不明,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判决书。
执行判决:如果被告不履行判决,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北京市婚姻侦探调查取证。
在整个过程中,法院会确保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,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