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联系不到,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:
公告送达: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法院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。公告送达是指在报纸、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送达公告,公告期结束后,视为送达。
委托送达: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有资格的代理人进行送达。如果对方有指定的接收人,可以尝试通过该接收人送达。

邮寄送达:如果知道对方的住址,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在线定位找人网站。邮寄送达需要保留邮寄凭证,证明已经寄出。
法院调查:法院可以调查被告的下落,如果确实找不到被告,法院可能会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申请财产保全:在联系不到被告的情况下,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,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。
延长诉讼时效:如果因为被告下落不明导致诉讼时效中断,可以申请法院延长诉讼时效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方式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,以下是一些建议:
收集证据:在起诉前,尽可能收集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据,如通信记录、证人证言等。
咨询律师:在处理这类问题时,最好咨询专业律师,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。
最后,如果被告下落不明,法院在缺席判决时,会依法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。